为进一步加强化龙镇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经寿光市教育局批准,镇教育学区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幼儿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工作,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团队意识强;
2.大学专科幼师专业或音美专业、本科以上专业不限;
3.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具有音乐、美术、舞蹈、普通话等专业素质;
5.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酌情考虑。
二、工资待遇
面试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按结构工资制核算工资,平均1950元/月(含社保自交部分),并依法缴纳社保费。
三、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公示→体检(自费)、聘用申请程序进行。
四、考核面试内容:
(1)面试(40分);提问与教育教学有关的问题,现场即兴回答。
(2)弹唱(20分):现场自弹自唱一首歌曲。
(3)舞蹈(20分):准备一个5分钟以内的舞蹈。伴奏音乐(CD、录音带)、自备。
(4)绘画(20分):现场统一命题,绘画工具自备(统一提供8K画纸)。
五、面试准备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幼教方面相关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过后拿回,复印件留下)。
六、时间、地点安排
(一)报名教师报名时现场填报《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并持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及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确认有无面试资格。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下午5:00前,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逯老师 刘老师 0536-5535898
(三)2018年11月16日(周五)上午9:00到化龙镇教育学区二楼会议室参加面试。
七、公示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名单均在现场公示,若本次招聘无符合条件或招聘方无中意者可放弃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虚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完成考试的,不予聘用,如已经聘用的,立即辞退。
八、体检
1.根据报名者面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理。
2.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进入聘用范围内的人员经集中培训后分配到化龙镇各幼儿园。
本聘用方案由化龙镇教育学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寿光市化龙镇教育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