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吕梁市交口县教师招聘62名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县“教育振兴20条意见”,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法》、《吕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吕人社字﹝2018﹞9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和名额
(一)招聘范围: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2018年前(含2018年)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全县拟招聘教师62名。其中:小学教师25名、初中教师15名、高级职业中学专业教师16名、高中教师6名。具体岗位、名额、条件详见附件《交口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时核减的招聘名额直接调整到同类岗位面向社会招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它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
(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且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到2018年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本市在职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所任职村为市级以上农村“五个好党支部”)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已经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明确服务期限,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其它情形的。
以上相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交口县政府网、交口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人员只限应聘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4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交口县教育科技局
3、报名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提前填写打印《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表);同时携带报到证、普通话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合格证、身份证(二代)、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与《报名登记表》所贴照片相同的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照5张(粘贴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下方空白处,另外用U盘提供同底电子版照片一张,要求jpg格式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三)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如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达1:3的,届时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相关通知将通过招聘公告网站发布公告并电话通知本人。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或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担任本岗位职责的,均可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由县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 0 0分,笔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高(职)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能力、教育教学常识,合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时间、地点为准。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揭晓后,从笔试成绩人员中分招聘岗位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规定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不达比例,按实有人数复审,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进一步确认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是否真实有效。资格复审中,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应聘岗位资格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真实的、资格复审未到的人员,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列入面试范围。面试由县招聘领导组组织进行。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和交口县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面试满分100分,分讲课和答辩(技能展示)两个环节,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与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别按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若同一岗位出现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3、考察
由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生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派人进行实地调查。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八)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查证核实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合格人选的人员,由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九)聘用及待遇
聘用的中小学(含职中)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执行我县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等有关待遇。
高中、职中、初中拟聘人员严格按照所报岗位聘用;小学岗位由招聘领导组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人员现场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在规定时间不参加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时间、地点及相关通知安排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相关安排及通知,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交口县政府网、交口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及时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网站信息。以上各环节时间,均过期不候,逾期责任自负。
五、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二)本方案由交口县2018年教师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15035888000(华老师)、15903583905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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