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3号)、《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
(三)户籍、居住地(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在新疆,或在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
(四)符合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五)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六)在新疆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
(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散布“双泛”思想、民族分裂主义言论的;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适宜从教的行为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1月14日至16日,16日截止到19:00。
2.网上审核:1月16日至17日,17日截止到19:00。
3.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时间截止到1月18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考生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有重复缴费情况,报名系统后期会自动按照原缴费路径返还。
4.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2。
考生必须本人报考,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或无法报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55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考生以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