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和网上审核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1月14日9:00至17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1月14日9:00至17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17日24:00;
考试时间:3月12日。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报名对象:
①天门户籍;
②持有天门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有效期内);
③天门职院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通过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开放大学等非全日制类形式进行继续学习的考生,只有取得毕业证书之后才能报考。
4.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真实情况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1.报考天门考区的考生由天门市招生考试院进行网上审核。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需关注审核状态,如未通过审核,应按标注的不通过原因,及时修改相关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审核。
2.特殊情况现场审核:针对符合报考条件但是网上审核没有通过的考生,可在审核时段内(2022年1月14日-17日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天门职院大三以上学生出具学信网上学籍报告),到天门市钟惺大道35号天门市教育局1楼8105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居住证的办理证明和工作证明不作为报名审核依据。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3月7日-1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1),从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2),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必须上交(每科一张)。
2.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4.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五、违纪处理
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可认定该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考生若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二)有关考试报名其他信息,请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hbea.edu.cn/)查询。
(三)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上相关内容,如有疑问,可咨询天门市招生考试院,咨询电话:0728-5342091。
点击下载>>>
1、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
2、健康情况声明书及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 |
天门市招生考试院
2022年1月6日